穿透力才是影响力

今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明确实施面积等6项改革内容列入年度考核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2019-05-23 17:51

中国经济导报讯 记者蔡若愚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针对2019年新增1.2亿亩以上改革实施面积,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于落实“节水优先”方针、保障国家水安全的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计划新增面积分解到具体市、县和灌区,落实到具体地块。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2020年底前需完成改革任务的省份,今年要下大力气确保改革任务大头落地。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印发,各地紧紧围绕意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1.1亿亩左右,累计超过1.6亿亩,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改革呈现良好势头。同时,改革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部分地区对改革重视不够,计量设施短板制约改革措施落实,一些地区改革目标不清、底数不明,确定的最终改革面积明显偏小等,影响了改革的深入推进。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确定或调整最终改革面积,全面梳理全省(区、市)有效灌溉面积的基本情况、灌区类型、水资源条件、种植结构等,进一步完善省级改革台账,并逐级建立省内改革台账,界定改革实施范围,落实到相关市县、灌区和具体地块,明确序时进度、责任单位,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类型区域的改革路径和具体改革措施,并做好改革台账的更新维护。

通知同时强调,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基本原则,已实施改革的区域要对照《意见》要求,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四项机制建立,巩固并扩大改革成效。仅建立部分机制的,要因地制宜,加快进度,切实补齐短板,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地。

此外,从2018年度起,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不再单独进行评价,统一合并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据悉,2019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当年改革实施面积、供水计量设施配套、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田间工程管护、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6项重点改革内容。

责编: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