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力才是影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精准回应投资者关切

中国发展网 2019-12-16 09:32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 记者崔一报道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于明年1月1日同步配套实施。

《条例》针对近年来投资者在华经营遇到的具体问题和主要关切,作出了一系列细化规定。针对“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区划调整、政府换届、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及订立的合同违约毁约。

针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条例》禁止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转让技术。

再如,为满足外企希望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的意愿,《条例》规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次标准制定修订,可提出标准立项建议,并承担标准起草等工作。

《条例》还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如果有不依法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违法限制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不履行政策承诺、强制转让技术等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分析人士认为,完善外商投资法配套法规是改善营商环境的关键着力点,能够为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此次条例通过列举的方式禁止对外企采取的差别性或歧视性待遇,并明文规定了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显著提高了外商投资法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建设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从出台外商投资法,到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再到制定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草案,一系列举动都表明中国在不断推动规则、标准、制度优化,为投资者提供更好服务。

 

责编: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