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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升级为“必答题” 6月1日起山西城市生活垃圾不能一扔了之

中国新闻网 2020-05-25 17:48

中新网太原5月25日电 (高瑞峰)日常生活中,面对标示着“可回收物”“其它垃圾”的垃圾桶,人们并未准确地将生活垃圾“各就各位”。6月1日起,山西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垃圾分类从“选择题”升级为“必答题”。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7章34条,其中明确,城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等分散设置的垃圾桶(厢)将被取消。新设置的收集点有何不同?将给居民生活带来什么变化?25日,记者对此进行探访。

在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里小区,环卫工人将原有分散设置的蓝(可回收物)、绿(其它垃圾)色垃圾桶撤走,取而代之的是红、绿、蓝、灰“四分类”垃圾收集点。在街头,这些“高颜值”的“四分类”垃圾收集点亦纷纷上线。

“新设置的收集点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口。”杏花岭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赵晓勇介绍,新收集点更便于居民分类投放,且投放箱(桶)都是封闭的,实行定时定点收集、不落地管理,有效解决了垃圾异味、臭味散发的问题。

60多岁的金刚里小区居民席先生说,原来的垃圾桶厨余垃圾等混装在一起,“那个味道很难闻,现在分类装袋,按要求投放,封闭管理臭味散发不出来,也不用绕道躲味了。”

“垃圾分类有意义吗?最后不是一个车拉走吗?”有市民表示疑问。对此,赵晓勇说,“混装混运”确实让居民垃圾分类的成果前功尽弃,所以在收运环节,使用专用车辆密闭、分类运输,“各运各的,同时也避免了造成沿途遗撒生活垃圾或者滴漏污水的现象。”

改变居民“一扔了之”的固有习惯很重要。赵晓勇表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基层宣传、指导和监督力量缺一不可。“除开展公益宣传外,还将在新设收集点配备监督员,向民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个体提升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听过宣传,新放的垃圾箱都是分类的,蔬菜类、生活用品该分就分一下,麻烦归麻烦,慢慢都要实行。人老了,记不住就慢慢学,从麻烦到不麻烦,习惯就好了。”一位老大娘说。

《管理规定》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全方位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明晰了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拒不执行者,将被依规处罚。

垃圾分类作为一个公共管理的综合系统工程,需社会各个层面共同发力。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引导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责编:刘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