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力才是影响力

兰州西固区“十个严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中国发展网 2021-02-28 13:42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杜家鑫记者王斌报道2月22日,兰州西固区印发《西固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十个严禁规定》,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顶级工作和战略任务来抓,用全新的理念、务实的方法依法指导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夯实招商引资基础 严禁盲目招商

坚持“真招商、招真商”工作理念,依法加强土地资源统筹,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招商引资硬环境,实现“项目等地”到“地等项目”的根本性转变,切实协调解决招商项目“往哪落”的问题。充分考虑产业、资源、市场、政策等因素,做深、做实项目凝炼储备,严禁发布“概念”式、“提纲”式招商项目,切实解决“招什么”的问题。在对接洽谈过程中,充分掌握本地基本情况,全面了解企业资质、水平和实力,提高企业鉴别力,严禁脱离实际发展条件、片面追求招商引资规模和速度的招商引资行为,切实解决“怎么招”的问题。

提升招商服务水平 严禁轻易说不

坚持以真切、真心、真诚的态度对待招商,要站在服务企业、推动发展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招商引资的软实力。项目引进过程中,要注重大局利益、长远利益,杜绝只顾眼前,不考虑长期平衡、整体平衡、动态平衡的招商方式。落实首问负责制,严禁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行为,对于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和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不能简单处理,要想方设法提出解决意见和途径,严禁轻易说“不”。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严禁急功近利

遵循市场规则和经济规律,强化政府对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扶持政策,创造能够让企业盈利的投资环境,增强对客商的吸引力,引导企业确定投资方向,实现政府与企业合作共赢。坚持招商引资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并重,处理好招商引资与资源开放、环境保护的关系,有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坚决避免无序恶性竞争,绝不许搞掠夺性开发,绝不能以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平衡为代价,换取低层次的经济增长。

认真践行契约精神  严禁有诺不践

认真践行契约精神,推行“政府兑现承诺、企业兑现投资”的“双承诺、双诚信”建设。在与客商谈判时,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方式方法,不得随意作出承诺。要恪守合同约定,妥善履行合同义务,坚决杜绝有诺不践的行为,切实保护客商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要盘活土地资源,对未按规定开展项目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依法予以处置,坚决杜绝借招商引资之名进行投机圈地行为。

务实举办招商活动  严禁形式主义

注重招商信息共享,避免重复性开展招商活动,提升招商引资实效。严格控制招商引资活动规模,坚决杜绝追求排场和铺张浪费,不得组织无关企业、人员参加活动,避免招商活动走过场、针对性不强、成功率不高等问题。加强招商引资经费使用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外出招商出行人员数量,严禁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报销各种不正当开支等,不得安排与招商工作无关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活动,不得借外出招商之名进行游山玩水、公款旅游。

强化项目跟踪管理  严禁有始无终

加强项目开工、建设和运营过程的跟踪服务,对于成功引进并签约的项目,按照“抓产业必须抓招商、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要求,产业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缩短项目的“漂浮”时间,严禁在项目对接引进过程中有始无终,坚决避免“重招商引资、轻跟踪服务”的行为。

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严禁以权谋私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项目谈判机制,严格规范决策流程,不得以招商引资名义违规实行特事特办,不得在土地出让、招投标和国有资产转让等活动中违法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条件,坚决杜绝“一地两卖”现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招商引资及项目帮办中以权谋私,杜绝以本人或特定关系人名义接受招商引资企业干股、徇私舞弊搞有偿服务等行为,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树立正确政绩导向   严禁弄虚作假

严格规范招商引资考核程序,实施项目引进信息、签约、开工等程序性备案流程,严禁在招商引资项目资料、资金凭据、开工进展情况上弄虚作假,坚决杜绝为了完成招商任务签订虚假协议、以小充大、以旧充新、以虚充实以及同一项目重复签约、重复统计等行为。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坚持原则不放松,公开、公平、公正做好项目的考核把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树立招商有功的工作导向。

保证审批渠道畅通   严禁擅自设卡

全力优化项目发展环境,坚持依法依规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网上办、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快递送”,实施便民承诺、容缺受理、帮办代办、全过程咨询等改革措施,促进项目落地,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严禁擅自设立或增加审批门槛。不准实施或变相实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已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准擅自设立或变相增加许可、审批、监管事项;不准随意增设前置条件、提高准入门槛;对已纳入公共行政审批中心办理的事项,不准“体外循环”。

依法保障合法权益   严禁违规执法

行政执法机关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要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执法和公正文明执法。要把客商当作推动发展的功臣,热情服务,文明公正执法。严禁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执法。不准违反有关规定,随意进入企业检查,干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不得违法实行强制措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不准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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