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力才是影响力

城投发债资金主要用途仍为“还旧” 企业债“还旧”占比略有下降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2019-05-15 17:09

刘郁 姜丹

2019年3月份,交易所放松了城投发行公司债的申报条件,对于6个月内到期的债务,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放开政府收入占比50%的上限限制。当月的城投债发行额也达到了2018年以来的最高点。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有什么新变化吗?笔者对2019年2~4月份发行的城投债进行了重点梳理。其中,城投债按照Wind口径,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融、中票和定向工具。

笔者对2019年2月1日至4月30日发行的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进行统计后发现,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仍以偿还债务为主,占城投债发行总金额的79.6%,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的75.5%提升4.1个百分点。项目建设类占比进一步下降,仅为10.5%,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的12.6%下降2.1个百分点。其中,棚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轨道交通占比分别为3.6%、2.7%和0.6%。此外,补充营运资金占比降低2.2个百分点至8.8%。

从各债券类型来看,2019年2~4月份定向工具及公司债用于偿还债务的占比相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明显提升,提升幅度分别为8.2和5.7个百分点。中票和短融偿还债务占比也略有提升,分别为4.1和3个百分点。而企业债用于偿还债务的占比略有下降。另外,在2019年3月份交易所放松城投发行公司债借新还旧的申报条件后,3~4月份公司债用于偿还债务的占比为79%,相较2月的69.5%及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的71.9%均有较大提升。

从2019年1~4月份各省份城投债发行金额来看,江苏省、浙江省和北京市城投债发行额位列前三,分别发行2512.5亿元、702.5亿元和616.5亿元。从城投债净融资额来看,江苏省遥遥领先,为1036.7亿元。湖北省、浙江省和四川省净融资额超过300亿元。而贵州省、辽宁省、内蒙古和黑龙江省净融资额为负。

从各省份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情况来看,2019年2~4月份辽宁省、宁夏、青海省、吉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和天津市偿还债务占比较高,均超过90%,分别为100%、100%、100%、95.9%、95.4%、90.9%和90.7%。西藏、贵州省和湖南省偿还债务占比较低,分别为0、43%和58.1%。偿还债务占比变化方面,辽宁省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大幅提升64.9个百分点。贵州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宁夏、广东省提升超过20个百分点。而甘肃省大幅下降36.3个百分点。

2019年2~4月份北京市、广西、内蒙古、甘肃省和广东省补充营运资金占比较高,分别为19.9%、14.8%、14.3%、14.3%和13.7%。云南省、浙江省、上海市和河北省补充营运资金占比低于4%。补充营运资金占比变化方面,内蒙古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占比提升14.3个百分点。甘肃省提升超过10个百分点。而宁夏、河北省、上海市、广东省下降超过15个百分点。

2019年2~4月份西藏和贵州省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为项目建设类占比远高于其他省份,分别为100%和45.3%。其中,西藏项目建设类投向全部为公用事业类,贵州省项目建设类投向以棚改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主。湖南省、河北省、甘肃省和山东省项目建设类占比皆超过20%,分别为37.5%、26.2%、24.5%和20.5%。项目建设类占比变化方面,河北省和甘肃省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占比提升超过20个百分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陕西省提升超过10个百分点,而辽宁省则下降58.7个百分点。

在2019年3月份交易所放松城投发行公司债借新还旧的申报条件后,河北省、吉林省、山西省、上海市、云南省、广西和广东省3~4月份所发公司债100%用于偿还债务。

从各行政级别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来看,2019年2~4月份市级平台偿还债务占比为87.5%,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提升9.7个百分点。而区县级平台该比例仍相对较低,为62.2%。区县级平台所发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建设类占比较高,为28.7%,较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提升1.7个百分点。其中,棚改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两类分别占比13.6%和7.3%。此外,各行政级别所发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占比皆有所下降。

总体来看,2019年2月份以来,城投发债资金的主要用途仍然是偿还债务,并且占比进一步提升至将近80%的水平,其中定向工具及公司债提升幅度尤为明显。目前,证监会和交易商协会对于各自所监管的债券市场均有较强的防风险意识,因此借新债还对应市场的旧债较为容易。

(作者系国盛证券固定收益研究分析师)

责编:宋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