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透力才是影响力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审议通过 欠薪罪犯将“无处可逃”

中国发展网 2019-12-15 15:05

临近岁末,农民工工资支付迎来高峰,一场“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正在全面展开。此次行动不仅为农民工“讨薪”,更要用制度化、法治化手段根治欠薪顽疾。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明确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1月15日到2020年春节前,攻坚行动的执法范围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并将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作为执法检查重点。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打通了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渠道。”这位负责人说。

各地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清理化解历史欠薪陈案,坚决防止新欠。欠薪犯罪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将“无处可逃”。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上网追逃,加大追捕缉拿力度。同时依法及时查询、查封、冻结涉案账户和财产,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欠工资,挽回经济损失。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认为,对于用人单位的欠薪行为,我国刑法有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劳动监察部门也可以对有关用人单位作出行政处罚,而此次条例的有关规定,是从行业主管部门的角度出发,构建事前预防和事后信用惩戒相结合的机制。

“事前预防主要体现在建设单位施工前的资金安排,这部分资金包含了人力工资的预先安排,而事后信用惩戒则体现在用人单位被列入‘黑名单’后,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受到限制。”赵占领说。

有关欠薪顽症的一系列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措施早在2016年就写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家统计局监测数据显示,2008年农民工欠薪率是4%,2018年为0.6%左右。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程曾在今年10月30日召开的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文件出台3年多,落实有成效,欠薪发生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治理欠薪在今年进入冲刺期,治理欠薪工作正朝着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努力。

据了解,自11月15日起,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已在全国组织开展。在此期间,各地将组成执法检查组,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整治,清理化解历史欠薪陈案,坚决防止新欠。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做到“两个清零”,即今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要在今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崔一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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